广州出租车新规实施!的哥议价,乘客可拒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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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首次将电召服务纳入监管。
针对目前有驾驶员以电召为借口拒载、挑客的现象,条例规定“电召接客途中应当放置或显示‘电召服务中’标志”,防止驾驶员以电召为借口拒载、挑客。
上车却发现司机不想打表,想要“一口价”?乘客可拒绝支付车费。
条例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了乘客可以拒付车费的情形,例如车辆运营时不使用计程与计价设备、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以外收费、拒绝出具发票、未经乘客同意拼客、因故无法完成服务等。
上了车却发现司机近道不走,反绕远道?罚款幅度增加1000元。
条例明确,对出现拒载、绕道、中途逐客等违法行为,罚款幅度增加1000元。发生多次违法行为的,司机的从业资格还将被吊销。司机的违法成本更高了。
如今,条例还将投诉处理时间缩短一半。
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乘客投诉后,要在受理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告知投诉人,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日。
此外,司机有错还将追责企业,进一步倒逼企业履行管理指责。
条例规定,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运营的,责令改正,处以每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车辆有关设备及数据库未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企业也将受罚。
条例还规定驾驶员发生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后将处罚企业。
出租车运价三年一评估。
也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反映,开出租车挣钱难,停车难、吃饭难、如厕也难,遇到不讲理的乘客也好难。那么,条例又有哪些规定与此相关呢?
出租车定价机制将更灵活。
条例明确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三年一评估,并建立合理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这个机制将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以及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运价还将与燃料价格挂钩。
乘客想议价?一言不合就动手?司机可拒载或终止载客。
但近年来,乘客主动议价、殴打辱骂驾驶员和抢劫驾驶员财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条例新增了三种可以拒载或者中途终止载客的情形,包括:乘客在上车前主动议价,殴打、辱骂驾驶员或要求前往偏僻地区且不予配合等。
“克隆车”及“蓝牌车”非法营运扰乱秩序?处三万元以上罚款。
对非法改装车辆外观假冒出租车、甚至使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的,条例加大了对“克隆车”和“蓝牌车”非法营运的处罚力度。
条例规定,对从事“克隆车”及“蓝牌车”非法营运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经催告仍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扣押的车辆依法拍卖、变卖抵缴罚款。
“三难”问题困心头?建设固定的综合服务区。
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并推动建设固定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服务区,设置明显标识,为驾驶员提供休息、用餐、如厕、车辆清洗和快修、充电等综合服务。
相关部门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在非主干道的适当路段以及其周边划定一定区域,专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临时停车休息、用餐、如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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